1. 定義
是指以學生為主體,教師為主導,選擇適當的病例,引導和組織學生結合基礎、臨床知識及社會心理問題展開充分討論,并作適當的歸納和總結及書面記錄的教學活動。
2. 目的
培養學生分析和解決臨床問題的能力,增強邏輯判斷能力,使之具有敏銳的觀察力和縝密清晰的思路,同時培養學生的自學和語言表達能力。
3. 基本要求
(1) 至少每兩周一次。
(2) 主持教師一般應由教學和臨床經驗豐富的副主任醫師以上的教師承擔。低年資醫師負責記錄學生發言。
(3) 病例的選擇應符合教學大綱要求,且臨床資料比較豐富并已確診,診療過程有一定懸念和深度。(4) 討論應有側重點:診斷或治療。
(5) 老師應在病例討論前做好準備工作,如提前印發病歷摘要、相關PPT,書寫發言提綱,提出既能體現臨床思維,又能引導學生參與討論的問題。
(6) 病例討論的主體是學生。教師在討論過程中要按照教學意圖,逐步引導學生就病史的完整性、必要的輔助檢查、診斷和簽別診斷及其依據。治療方案的選擇等展開充分討論,最后作適當的婦納和總結,并指定一名住院醫師作書面記錄。(7) 要求每位參加的學生都要預先書寫發言提綱。
4. 記錄要求
(1) 準確記錄病例討論的時間、地點、主持人、記錄人、參加人員以及病人的姓名、住院號。
(2) 附病歷摘要,學生討論的發言提綱及病例討論簡要記錄,教師引導和歸納討論要點的ppt 復印件。
5. 注意事項
(1) 病例資料的提供:為更接近臨床工作的實際,病歷摘要可只提供初次接診病人的基本臨床資料,讓學生主動思考,培養從主訴推導假設診斷,進一步結合病史、體檢,選擇必要的輔助檢查,然后再依次提供進一步的資料,引導學生結合基礎、臨床知識及社會心理問題展開討論。在歸納臨床特點,找出診斷線索的基礎上,通過分析、綜合的思維過程,經過鑒別而作出初步診斷。不必要一開始就提供全部的,尤其是有確診意義的資料。
(2) 病例討論是討論一個具體的病人,不是空談抽象的一種疾病。
(3) 病人的臨床表現既有疾病的共性,也有個性,要具體分析。不但要重視支持假設診斷的證據,同樣要重視不支持甚至反對假設診斷的證據,遵循分析、綜合的邏輯思維規律。
(4) 討論過程中教師要與學生積極互動,注重及時引導。
重視教師的總結與點評。教師可利用課件分段小結,引導學生討論與爭論,掌控討論的目標和進程,總結經驗與教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