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床醫學專業認證教育標準之課程教學與考試
1.《標準》對臨床課程教學的具體要求主要有哪些?
①課程計劃中必須安排臨床醫學課程及臨床實踐教學,提倡早期接觸臨床,利用模擬教學進行臨床操作基本技能的初步訓練;
②課程計劃中必須制訂臨床畢業實習大綱,安排不少于 48 周的畢業實習,確保學生獲得足夠的臨床經驗和能力
2.《標準》對教學方法改革的核心要求是什么?
必須積極開展“以學生為中心”和“自主學習”為主要內容的教育方式和教學方法改革,注重批判性思維和終身學習能力的培養,關注溝通與協作意識的養成。
3.《標準》鼓勵開展什么樣的教學方法?
鼓勵應用引導式、問題式、交互式等教學模式以及采取小班、小組方式進行教學。
4.《標準》對考試結果的分析與反饋有什么要求?
在所有考試完成后必須進行基于教育測量學的考試分析,該分析包括整體結果、考試信度和效度、試題難度和區分度以及專業內容分析,然后將結果以適當方式反饋給有關學生,教師和教學管理人員,最后將其用于改進教學。
5.學生成績評定體系包括哪兩個方面?
包括形成性評價體系和終結性評價體系。形成性評價包括測驗、觀察記錄、查閱實習手冊等;終結性評價包括課程結束考試及畢業綜合考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