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非本中心工作人員,未經許可不得入內,入室必須履行登記手續。
二. 學生和非專業人員必須在帶教老師及本中心工作人員的指導下,嚴格按操作規程進行操作。
三. 未經中心工作人員許可,不得隨意移動或使用中心內的一切儀器、設備。
四. 嚴禁在中心內吃東西、吸煙、大聲喧嘩、追逐打鬧。
五. 嚴格執行國家防污染法規,嚴格執行學校的《危險品管理辦法》。
六. 要經常檢查電源、氣源、水源、火源的安全度,發現漏洞要及時堵塞或報告業務部門采取整改措施。
七. 中心一切電氣設施的安裝、拆除和維修,必須由專業人員負責施工,嚴禁亂拉、亂接電源。
八. 中心要根據實際情況,配備一定數量的消防器材和防盜設備裝置。
九. 嚴格中心鑰匙的管理,鑰匙的配發應由有關負責人統一管理,不得私自借給他人使用或擅自配置鑰匙。
十. 教學工作結束后,必須關好教學設備電源。中心工作人員在離開前應檢查本中心的電、門、窗是否關好。
十一. 做好節假日中心的安全保衛工作。
十二. 因人為原因造成中心事故的,按學院有關規定對當事人進行紀律處分,并根據情節輕重追究有關人員的經濟和法律責任。
十三. 如發生本制度中沒有提及或明確,而涉及實驗室開放管理的行為時,解釋、執行權歸臨床技能培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