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稿:黨 辦 核稿:周 秦 發布日期:2010年4月20日
接延區字〔2010〕12號文件,我院包建的柳林鎮石頭溝村被寶塔區委、區政府評為區級文明村,我院榮獲延安市寶塔區2009年度文明單位包建新農村工作先進集體,院物業管理科許延生同志榮獲包建新農村工作先進個人。為了表彰先進,弘揚正氣,推動我院精神文明建設再上新臺階,經研究,按照延大附發〔2006〕37號文件精神,獎勵何文杰、許延生兩同志各500元,全院通報表揚。
院黨委希望受表彰的同志發揚成績,再接再厲,繼續為推動我院各項工作做出新的貢獻。院黨委號召全院職工繼續深入開展精神文明創建活動,推動我院精神文明建設工作再上新臺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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