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 2019年度科學基金項目申請和2018年應結題項目結題等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項目申請 (一)項目申請接收 1. 2019年度項目申請集中接收工作自2019年3月1日開始,3月20日16時截止。所有申報人請于2月18日將申報書紙質版報送科研部(一式1份),我科將于2月23日將申報書紙質版報送科研處項目管理科(一式1份),學校將邀請相關專家對申報書進行審核并提出相應修改意見,3月1日前將修改意見反饋申報人。我校申報時間截止3月10日,請注意把握時間節點。 2. 2019年度集中接收申請的項目類型包括:面上項目、重點項目、部分重大項目、部分重大研究計劃項目、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優秀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國家杰出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創新研究群體項目、基礎科學中心項目、地區科學基金項目、海外及港澳學者合作研究基金延續資助項目、部分聯合基金項目、國家重大科研儀器研制項目(自由申請)、數學天元基金項目、重點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和外國青年學者研究基金項目等。 3.不在集中接收申請范圍的部分項目類型,項目指南將另行公布。對于隨時接收申請的國際(地區)合作交流等項目,申請人應避開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請。 4.繼續開展無紙化申請試點。2019年繼續對重點項目、優秀青年科學基金項目進行無紙化申請試點,并將青年科學基金項目納入無紙化申請試點范圍。申請以上類型項目時,依托單位只需在線確認電子申請書及附件材料,無需報送紙質申請書。項目獲批準后,將申請書的紙質簽字蓋章頁裝訂在《資助項目計劃書》最后,一并提交。簽字蓋章的信息應與電子申請書保持一致。 (二)申請書撰寫方式 各類型項目《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申請書》(以下簡稱申請書)一律采用在線方式撰寫。 (三)申請人事項 1. 2019年自然科學基金委將推出一系列改革舉措,包括:選取重點項目和部分學科面上項目(詳見下表),試點開展基于科學問題屬性的分類申請與分類評審;調整創新研究群體項目、基礎科學中心項目和聯合基金項目等類型項目的申請與資助政策;進一步精簡申請管理要求等。各項改革舉措將體現在《2019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以下簡稱《指南》)中,請廣大申請人和依托單位予以關注。 面上項目試點開展分類申請與分類評審的學科名單
科學部 |
一級申請代碼 |
一級申請代碼相應的學科名稱 |
數理科學部 |
A04 |
物理學I |
化學科學部 |
B01、B02、B03、B04、B05、B06、B07、 B08 |
合成化學、催化與表界面化學、化學理論與機制、化學測量學、材料化學與能源化學、環境化學、化學生物學、化學工程與工業化學 |
生命科學部 |
C07 |
細胞生物學 |
地球科學部 |
D05 |
大氣科學 |
工程與材料科學部 |
E01、E06 |
金屬材料、工程熱物理與能源利用 |
信息科學部 |
F04、F05 |
半導體科學與信息器件、光學和光電子學 |
管理科學部 |
G03 |
經濟科學 |
醫學科學部 |
H16 |
腫瘤學 |
2. 申請人應認真閱讀《國家自然科學基金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資金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資金管理辦法》)、《項目資金管理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以下簡稱《補充通知》)、《指南》和相關類型項目管理辦法,于2019年1月15日后登錄科學基金網絡信息系統(以下簡稱信息系統;沒有系統帳號的申請人請向科研處申報開戶口),按照各類型項目的撰寫提綱及相關要求撰寫申請書。 3. 申請人應根據《資金管理辦法》《補充通知》的有關規定,以及《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預算表編制說明》的具體要求,按照“目標相關性、政策相符性、經濟合理性”的基本原則,認真編制《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預算表》。多個單位共同承擔一個項目的,項目申請人和合作研究單位的參與者應當分別編制項目預算,經所在單位審核后,由申請人匯總編制。 4. 申請人完成申請書撰寫后,在線提交電子申請書及附件材料,下載打印最終PDF版本申請書,并保證紙質申請書與電子版內容一致。申請人應及時向依托單位提交簽字后的紙質申請書原件以及有關證明信、推薦信和其他特別說明要求提交的紙質材料原件等附件。 5. 申請人及參與者均應使用唯一身份證件申請項目,曾經使用其他身份證件作為申請人或參與者獲得過項目資助的,應當在申請書中說明。 6.請項目申報人注意2019年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申報出現新變化,以免出現錯誤。 (四)紙質材料報送時間 國家基金委集中接收工作自2018年3月1日開始,3月20日16時截止,申報系統于1月15日開放。請各負責人在2018年3月5日前將申報材料匯總報送至科研部(一式3份),申報書必須由系統導出并具有申報序號和水印、A4紙雙面打印,左側裝訂。 二、項目結題 (一)項目負責人事項 項目負責人應認真閱讀《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研究成果管理辦法》《資金管理辦法》《補充通知》和相關類型項目管理辦法,根據項目的完成情況,實事求是地撰寫《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結題/成果報告》(以下簡稱結題/成果報告),并保證填報內容真實、數據準確,注意知識產權保護,不得出現國家《科學技術保密規定》中列舉的屬于國家科學技術秘密范圍的內容。 1. 項目負責人登錄信息系統,按要求撰寫結題/成果報告并將附件材料電子化后一并在線提交;項目負責人下載并打印最終PDF版本結題/成果報告,向依托單位提交簽字后的紙質結題/成果報告原件(不含附件材料)。項目負責人應保證紙質結題/成果報告內容與電子版一致。 2. 項目負責人應根據《資金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以及《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決算表編制說明》的具體要求,會同科研、財務等部門及時清理賬目與資產,如實編制《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決算表》,確保決算數據真實、準確,資金支出合法、有效。有多個單位共同承擔一個項目的,項目負責人和合作研究單位的參與者應當分別編制項目決算,經所在單位審核后,由項目負責人匯總編制。 3. 項目負責人撰寫結題/成果報告時,請不要將待發表或未標注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和項目批準號等的論文列入結題/成果報告;不要直接復制論文內容作為結題/成果報告內容。 4. 自然科學基金委在準予項目結題之后,將在科學基金共享服務網(npd.nsfc.gov.cn)及國家科技報告服務系統(www.nstrs.cn)上公布結題/成果報告全文。 5.請各項目應結題負責人于2019年2月23日報送結題材料至科研處項目管理科(一式2份)。 三、項目進展報告、管理工作年度報告及應退結余資金情況表 (一)項目進展報告 項目負責人登錄信息系統,按要求在線撰寫《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進展報告》(以下簡稱進展報告);依托單位按《條例》及相關管理辦法等要求,通過信息系統對進展報告進行審核,并于2019年1月15日前逐項確認,無需提交紙質材料。對未按規定提交進展報告的,按有關規定處理。 (二)管理工作年度報告 依托單位通過信息系統在線撰寫《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年度管理報告》(以下簡稱年度管理報告),于2019年4月1日-15日(16時以前)期間提交電子材料,無需提交紙質材料。對未按規定提交年度管理報告的,按《條例》及相關管理辦法有關規定處理。 (三)應退結余資金情況表 依托單位按照《關于收回2015年度結題項目結余資金的通知》(國科金發財〔2018〕91號)的要求,通過信息系統在線填寫《國家自然科學基金2015年度結題項目應退結余資金情況表》(以下簡稱應退結余資金情況表),于2019年1月15日-4月5日(16時以前)期間提交電子材料,并打印紙質材料加蓋依托單位公章(一式一份,應保證紙質材料與電子版內容一致),于4月5日前直接送達或郵寄至材料接收組。采取郵寄方式的,請在截止時間前(以發信郵戳日期為準)以快遞方式郵寄,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應退結余資金情況表”。 (四)從2019年起取消依托單位報送《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資金年度收支報告》。 四、材料接收 (一)材料接收組負責統一接收依托單位送達或郵寄的申請材料、結題材料和應退結余資金情況表,各局(室)及科學部不接收上述材料。自然科學基金委不接收個人直接報送和非依托單位報送的材料。 (二) 材料接收組辦公地點設在自然科學基金委行政樓101房間,2019年3月18日-20日期間在中德中心多功能廳集中辦公。 五、其他 (一)2019年部分項目申請要求有較大變化,請申請人和依托單位認真閱讀《指南》和相關通知通告,及時關注自然科學基金委網站了解相關信息。 (二)為保證依托單位信息的準確性和一致性,項目申請集中接收期內如果有依托單位發生單位名稱變化的,應于2019年3月1日前完成變更手續。 (三)《指南》于2018年12月底發行,并在自然科學基金委網站公布。 (四)申請書、結題/成果報告等紙質材料建議雙面打印并裝訂。 附:關于2019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申請與結題等有關事項的通告 聯 系 人:劉宏宇 (延大) 井娟(科研部) 科研部 2018年12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