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
為了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精神和市政府《關于印發延安市創新型城市建設工作方案的通知》(延政發〔2016〕32號)文件精神,加快創新型延安建設,增強自主創新能力。現就征集2017年度延安市科技計劃項目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計劃類別
2017年延安市科技計劃項目包括重大科技成果轉化資金專項、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基金專項、科技惠民專項、研發機構平臺專項(科技創新團隊建設、重點實驗室建設、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建設、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建設、眾創空間建設、星創天地建設)、攻關計劃項目(工業攻關項目、農業攻關項目、社會發展攻關項目)。
二、申報程序
2017年度各類計劃項目采用“延安市科技計劃項目申報系統”,實行網上申報。
1.項目申請人按照擬申報的項目類別,在線填寫相應申報材料,提交申請單位;
2.經主管部門逐級審核、篩選、填寫推薦意見,提交市科技局;
3.通過審核的項目,項目申請人通過系統打印書面申報材料,按要求蓋章后統一報送延安市生產力促進中心受理。
三、申報要求
1.申報單位要資信可靠,能滿足實施項目所需的研發條件與經費保障。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報:
①不具備獨立法人資格;
②財產被接管或凍結;
③單位及項目負責人在以往承擔科技計劃項目中有不良記錄。
2.同一項目負責人只能申報1個項目;在研或未結題的市級各類科技計劃項目負責人,原則上不能申報新項目;
3.申報科技計劃項目須經延安市科技計劃項目申報系統進行申報和推薦,未經網上申報和推薦的項目不予受理;
4.所有書面材料一式6份,A4紙打印,按項目申請書、建議書及相關附件材料的順序簡裝成冊,不需另行加裝、制作其它材質封面;
5.請項目申請人合理安排時間,進行有關申報工作,避免在受理截止期前集中申報造成網絡擁堵,影響項目申報。
四、受理時間
項目的申報和推薦,在規定的時間節點內完成,超過時限規定的將不予受理。
系統填報時間:2016年12月26日9:00至2017年1月25日17:00。
材料報送時間:2017年2月6日-2017年2月16日17:00(節假日除外)。
五、其他事項
1.2017年度延安市科技計劃申報指南、“延安市科技計劃項目申報系統”等,請在延安科技網(http://www.yakj.gov.cn)查詢、下載。
2.項目受理地點:延安大學附屬醫院科研部215辦公室。
六、聯系方式
聯系方式:2881350
附件:2017年度延安市科技計劃項目申報指南
附件1:2017年度延安市科技計劃項目申報指南
一、重大科技成果轉化資金專項
(一)成果范圍
本專項所指重大科技成果應屬于下列范圍:列入國家、省級和市級各類科技計劃并已通過驗收或鑒定的成果;獲國家科技獎勵、陜西省科學技術獎或延安市科學技術獎的成果;獲國家發明專利授權并具備轉化條件的成果以及其他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重大科技成果。
(二)申報單位的基本條件
1.申報單位原則上應為在延安市境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管理規范、經營狀況良好,融資能力較強的企業(不包括農民專業合作社)。高校、科研機構可作為參與完成單位;
2.申報單位應具備較強的研發能力、穩定增長的研發投入和產業化條件,申報項目負責人及團隊具有較高的學術水平和創新能力。
(三)項目申報條件
1.項目符合省市產業政策,圍繞產業鏈部署創新鏈,推動縣域特色產業發展的創新鏈項目;
2.成果應具備相當于市級科學技術獎二等獎以上的水平,具有自主知識產權,技術上有創新性和獨立性,市場前景廣闊,具備1-2年內實現產業化或有可能成為新的市場主導產品的條件,可產生顯著的經濟、社會和生態效益;
3.科研院所、高校和企業聯合申報項目,必須是與本市企業合作的項目;
4.工業項目總投資100萬元以上,自籌資金和銀行貸款落實,項目完成后年銷售收入應超過200萬元。農業和社會事業項目總投資50萬元以上,自籌資金和銀行貸款落實,項目完成后年銷售收入應超過100萬元;
5.項目申報企業資產及經營業績良好,管理科學規范,有較高的資信等級和較強的資金籌措能力。
(三)資料要求
項目申請書、可行性研究報告;上年度企業財務報表及有關證明材料,包括科技成果鑒定證書、查新報告、檢測報告、專利證書、技術合同或其它技術權益證明等。
二、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基金專項
(一)重點支持領域及范圍
1.石油裝備及油氣服務產業:數字智能抽油機、抽油泵、抽油桿、油套管等技術創新,油氣服務相關新技術新產品;
2.農業領域:良種培育、農機裝備、新型肥藥、加工貯運、循環農業、飼草引進推廣、畜禽養殖繁殖、病害防治、農產品精深加工、農業信息化、農產品銷售;
3.電子信息:軟件產品、物聯網+、電子商務、大數據分布式計算/存儲平臺、計算機及網絡產品、網絡傳輸與監測、信息安全產品、通信產品、新型電子元器件、智能交通產品;
4.生物醫藥:生物創新藥物、新型中成藥、中藥提取物和中藥飲片中間體、新型制劑、診斷試劑、環保監測芯片;
5.新材料:金屬材料、高分子材料、生物醫用材料、碳纖維和陶瓷基先進復合材料;
6.光機電一體化:工業生產過程控制系統、先進制造技術、新型機械產品、醫療儀器技術、設備與醫學專用軟件;
7.資源與環境:水污染防治技術、大氣污染防治技術、固體廢棄物的處理與綜合利用技術、環境監測、應急和預警技術、清潔生產與循環經濟的關鍵技術、資源高效開發與綜合利用技術;
8.新能源與高效節能:風電裝備、太陽能光伏、生產過程余熱余壓余能的回收利用、新型建筑節能技術。
(二)支持方向
1.符合國家產業技術政策,處于省內領先水平,技術含量高,自主研發、創新性較強,知識產權清晰的企業技術創新項目;
2.相關高新技術領域中自主創新性強、技術含量高、市場前景好、能夠在區域經濟結構調整中發揮重要作用的項目;
3.省內科研院所、行業研發機構、大學以及高新技術向科技型中小企業轉移的技術項目;
4.科技成果轉化項目,引進吸收再創業的項目,利用高新技術改造傳統產業的項目,在省內外市場上有較強競爭力的項目;
5.鼓勵并優先支持產、學、研聯合創新項目。優先支持處于種子期、初創期的重點自主創新成果產業化中試;
6.獲得中省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支持的項目;
7.重點支持經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和科技型企業。
(三)申報條件
1.在延安市境內依法設立的科技型中小企業(不包括農民專業合作社),企業工商注冊登記時間不超過六年(2011年1月1日以后工商登記);
2.項目申報企業資產及經營業績良好,管理科學規范,有較高的資信等級和較強的資金籌措能力;
3.申報單位具備技術創新能力和實力,且知識產權清晰,有良好的條件保障。
(四)資料要求
項目申請書、可行性研究報告;上年度企業財務報表及有關證明材料(產品檢驗檢測報告、三證合一的營業執照、完稅證明等)。
三、科技惠民專項
(一)支持方向
1.人口健康領域。優先支持面向基層的醫療器械及保健康復器材、常見病多發病高效診治、優生優育、中醫藥、醫療信息化等技術的轉化應用;
2.生態環境領域。優先支持生態治理與恢復、大氣污染控制、水資源節約利用、土壤污染治理、垃圾與污泥處理以及城鎮綠化及園林建設、宜居建筑、新能源利用、節能環保等技術的轉化應用;
3.公共安全領域。優先支持食品安全、防災減災、重大生產事故預防、重大突發事件應急、城市公共安全管理等技術的轉化應用;
4.農村信息化領域。優先支持糧食生產、畜牧業生產、新型農村社區管理、農產品電子商務與物流、農業大數據處理、質量安全追溯等涉農數據資源融合、涉農信息服務新方式、農村信息服務客戶端等信息技術集成與轉化應用。
(二)申報條件
1.項目主要面向人民群眾的實際需求,通過社會發展領域先進適用技術在較大范圍內的集成示范和推廣應用。選用的技術應為成熟先進技術,知識產權明晰,切實解決問題,實現預期效果。惠民計劃項目不強調科技研發;
2.項目應突出科技成果的先進性、實用性,并提出明確的目標和考核指標;
3.鼓勵企業牽頭申報,整合優勢資源。項目優先支持企業牽頭,聯合高校、科研機構共同申請。各聯合申報單位應簽署相應合同以明確任務分工和利益機制。項目牽頭單位應有明確的自籌經費投入;
4.項目申報單位應當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鼓勵企業與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聯合申報;
5.項目負責人年齡原則上在60周歲(含)以下,具有副高級以上專業職稱。
(三)資料要求
1.項目申請書以中文編寫,要求語言精煉,數據真實可靠。申請書及有關資料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授權人)簽字并加蓋公章;
2.需提供相關附件:知識產權情況證明等。
四、研發機構平臺專項
根據市委、市政府《關于深化科技體制改革加快創新驅動發展的實施意見》(延市發[2013]8號)文件精神,加強我市研發機構的建設步伐,形成具有我市特色與優勢的科技創新體系。重點支持科技創新團隊、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建設。
(一)科技創新團隊建設
1.申報范圍
2017年度科技創新團隊建設計劃面向以下單位征集:延安市境內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科技型企業和科研院所。以及全市經濟社會發展急需、具有學科領先水平、持續發展潛力巨大的創新群體。
2.申報條件
⑴.創新團隊應具有穩定的研究方向。重點應圍繞延安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綱要、延安市科學技術發展規劃等提出的優先發展領域或重大科技難題,從事關鍵技術研發與創新,以及自然科學前沿問題研究;
⑵.團隊所在企業或科研院所擁有一支能將團隊研發成果產品化的專業技術人才隊伍或高技能人才隊伍,同時能為團隊開展技術創新活動提供必要的配套服務。團隊所在企業或科研院所建有科學的內部管理制度并能嚴格執行。同時,應針對創新團隊建立一整套行之有效、相對獨立的績效考核、薪酬分配、激勵保障和人才培養制度;
⑶.團隊帶頭人應是企業或科研院所中掌握本單位核心技術的科技領軍人才,具有較強的統籌協調能力和合作精神,在國內同行業或相關領域具有較高的聲望和學術影響力,年齡在50周歲以下(1967年1月1日之后出生);
⑷.創新團隊應具備合理的人才規模和專業結構。創新團隊的核心成員數量應在5人以上,其中45周歲以下成員不少于二分之一;核心成員專業背景應具有明顯的互補性,一般應具有副高級以上專業技術資格;
⑸.申報團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原則上不予支持:
①.與已支持過的市級創新團隊屬于同領域、同方向的;
②.現職黨政機關和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兼任團隊帶頭人的,以及團隊帶頭人沒有足夠精力投入團隊建設的;
③.團隊帶頭人、核心成員等主要成員有嚴重學術不端行為的。
3.申報要求
⑴.申報主體必須是科技型企業或科研院所。鼓勵企業、科研院所和高校聯合申報;
⑵.團隊所在單位必須承諾配套支持,否則不予受理;
⑶.符合《延安市科技創新團隊建設管理辦法(試行)》(延市科發〔2014〕59號)有關規定。
(二)重點實驗室建設
1.申報范圍
2017年度重點實驗室建設計劃面向以下單位征集:延安市境內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科技型企業。
2.申報條件
⑴.研究方向符合延安市經濟與科技優先發展戰略需求,與本市經濟社會發展關系密切;優先支持已運行、并對外開放2年以上的部門重點實驗室;
⑵.從事行業前沿技術研究,有較雄厚的科研積累,在本領域具有省內外先進水平,有承擔中省市科技創新任務的能力,有凝聚和培養高層次創新人才的能力,擁有一定數量的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高技術成果、發明專利或專有技術;
⑶.重點實驗室主任具有較高的學術水平、較強的組織管理和協調能力;研究隊伍結構合理,固定研究人員不少于8人;
⑷.實驗室建設目標明確,發展規劃和建設計劃合理可行;
⑸.具備一定規模的科研實驗條件和工作基礎,其中實驗室面積不少于200平方米;擁有的科研儀器設備基本能滿足研究試驗的需要,其總值(原值)不低于300萬元;
⑹.重點實驗室依托單位為高等學校的,須有重點學科的支撐。重點實驗室依托單位為科研院所和科技型企業的,依托單位應從事本領域前沿技術、關鍵技術和共性技術研究5年以上,研究方向相對集中,研究開發的產品具有較強的市場競爭力。
3.申報要求
⑴.申報主體必須是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科技型企業。優先支持高等學校、科研院所和科技型企業聯合建設產學研相結合的重點實驗室;
⑵.實驗室所在單位必須出具科研試驗條件證明,否則不予受理;
⑶.符合《延安市重點實驗室管理辦法(試行)》(延市科發〔2014〕58號)有關規定。
(三)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建設
1.申報范圍
2017年度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建設計劃面向以下單位征集:延安市境內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事業單位,在某一技術領域具有雄厚的科研實力,擁有較好的工程技術研究和設計基礎,及較豐富的成果轉化背景及經驗。
2.申報條件
⑴.具有在全市該行業、領域中領先的科研技術水平,有明確的研究開發任務,已建有研究開發機構,擁有10名以上研究開發人員,技術人員占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于50%,高級技術人占技術人員總數的比例不低于30%;
⑵.基本具備了工程技術試驗條件和基礎設施,有必要的檢測、分析、測試手段和工藝設備。經建設完善后,應具備承擔綜合性工程技術試驗任務的能力;
⑶.擁有較雄厚的科研資產和資金籌措的能力,有財力支持研究開發工作,可以落實建設資金和日常研究開發經費;
⑷.擁有改革意識強、敢于創新、高效能干、科學化管理的領導班子,有強有力的組織管理機構和管理隊伍。
3.申報要求
⑴.申報主體必須企事業單位,優先支持企業、科研院所和高校聯合申報;
⑵.工程技術研究中心所在單位必須承諾配套支持,并要有產學研協議,否則不予受理;
⑶.符合《延安市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管理辦法(試行)》(延市科發〔2013〕125號)有關規定。
(四)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建設
1.申報范圍
2017年度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建設計劃面向以下單位征集:延安市境內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
2.申報條件
⑴.要由企業、高校和科研機構或其他組織機構等多個獨立法人發起組成。企業在我市處于行業骨干地位或在某領域具有行業領先的技術水平;大學、科研機構在合作的技術領域具有前沿水平和實力;其他組織機構可根據聯盟技術創新的需要成為聯盟成員;市級聯盟成員不能少于五家;
⑵.要有具有法律約束力的聯盟協議。協議中有明確的技術創新目標和指標要求以及時間約定,落實成員單位之間的任務分工。聯盟協議必須由成員單位法定代表人共同簽署生效;
⑶.有協同合作、優勢互補、推動創新、利益共享、風險共擔、共同發展的聯盟章程。章程應包括總則、運行機制(管理機制、約束機制、分配機制、激勵機制等)、組織機構的框架與結構、成員單位的責任、權利與義務等;
⑷.要設立決策、咨詢和執行等組織機構,建立有效的決策與執行機制,明確聯盟對外承擔責任的主體。聯盟執行機構應配備專職人員,負責有關日常事務;
⑸.要健全經費管理制度。對聯盟經費要制定相應的內部管理辦法,并建立經費使用的內部監督機制。聯盟可委托常設機構的依托單位管理聯盟經費,政府資助經費的使用要按照相關規定執行,并接受有關部門的監督;
⑹.要建立利益保障機制。聯盟研發項目產生的成果和知識產權應事先通過協議明確權利歸屬、許可使用和轉化收益分配的辦法,要強化違約責任追究,保護聯盟成員的合法權益。
3.申報要求
⑴.申報主體必須企業;
⑵.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成員必須有高校或科研院所,否則不予受理;
⑶.符合《延安市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管理辦法(試行)》(延市科發〔2013〕126號)有關規定。
(五)眾創空間建設
1.申報范圍
⑴.申請單位應當是延安市境內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事業單位;
⑵.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具有完善的創業實體評估準入、財務管理、日常管理服務等規章制度;
⑶.設立宗旨是服務創新創業。可為入駐科技型小微企業、創業團隊和創客提供低成本的辦公場所、投融資、商務及其它配套服務,有固定辦公場所,并由專業管理服務團隊運營。具有開展科技創新創業服務相適應的工作人員。有至少3名以上具有相應專業知識、技能的管理服務人員;
⑷.創業企業要求成立在一年以內,主要研發、辦公場所須在本眾創空間場地內;創業團隊入駐期間50%以上的研發時間應在本眾創空間場地內,并承諾項目孵化成功后在延安產業化。
2.申報條件
⑴創業苗圃:
①.提供的實體孵化面積在100平方以上;
②.登記入駐的企業和團隊在5個以上;
③.每年開展的各類交流活動在10場以上;
④.管理機構規范,擁有固定的運行管理人員。
⑵創業空間:
①.建筑面積原則上應在200平方米以上,屬租賃場地的,租期應在5年以上。其中,辦公與服務場地面積不低于總面積的90%,并提供開放共享式公共辦公場地、寬帶接入、互聯網資源等設施;
②.可提供單個面積不少于10平米的創業工位20個,每年新增入駐科技創新團隊3家;
③.每年為5家以上創業企業和創業團隊,提供貸款融資活動;
④.基于網絡的創業空間,無物理空間要求,但應具有相應的網絡基礎設施及完善的配套服務設施。
⑶創客空間
①.建筑面積原則上應在200平方米以上,屬租賃場地的,租期應在5年以上。入駐的活躍創客和團隊不少于50人,每年新注冊企業不少于5家;
②.提供免費、便捷的公共辦公場地和寬帶接入、互聯網資源等配套設施,單位內部的重點實驗室和大型儀器設備等研發資源應向創客空間免費開放共享。由高校創辦的創客空間,應免費向在校大學生和畢業兩年以內的大學生開放;
③.與不少于2家創投機構或其他融資服務機構,建立戰略合作關系,提供融資服務。
3.申報要求
申報單位要完整、準確填寫《延安市眾創空間建設申請表》,并提交建設運營方案,重點闡明建設的必要性、具備的基礎條件、建設和運營目標、運營機制、可提供的服務、保障措施、目前已取得的工作成效以及下一步發展方向和計劃等。方案中現有資源和基礎條件以及已開展的相關工作,請提交必要的證明材料。
(六)星創天地建設
1.申報范圍
⑴.發展方向明確,創新創業服務特色鮮明。申請單位應當是延安市境內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單位。設立宗旨是服務創業者創新與創業;
⑵.由具有創新創業服務能力的專業團隊進行運營管理,管理團隊構成、人員從業經驗、學業背景足以支撐星創天地發展;
⑶.引導建立創業導師工作機制和服務體系,借助成功企業家、天使投資人和專業人士等為主的專兼職創業導師隊伍,為不同類型創業者提供創業輔導、培訓等服務,滿足個性化需求的服務,提升創業者能力;
⑷.應建立完善運營管理制度,包括企業入駐制度、創業輔導制度、企業管理制度、財務管理制度和知識產權保護制度等。
2.申報條件
⑴.擁有可自主支配的場地。星創天地場地面積應在200平方米以上;屬租賃場地的,租期應在5年以上。能夠為創業者提供一定面積的種植或養殖試驗示范基地,或倉儲物流場地設施等。提供開放共享式辦公場地、寬帶接入、互聯網資源等設施。具備較完善的基本服務設施,鼓勵提供科研設施、儀器設備及簡式餐飲等硬件設施;
⑵.應整合并鏈接社會資源,與涉農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企業孵化器、大學科技園或行業組織及各類專業服務機構緊密合作,為創業者提供試驗示范、研發設計、金融服務、成果交易、認證檢測等專業化服務;
⑶.具備良好的行業資源和全要素融合,具備“互聯網+”網絡電商平臺(線上平臺)。通過線上交易、交流、宣傳、協作等,促進農村創業的便利化和信息化,推進商業模式創新。
3.申報要求
符合條件的企業填報《延安市星創天地申請表》和《延安市星創天地申報書》。
五、攻關計劃項目
(一)工業科技攻關(重點支持領域及方向)
1.電子信息
⑴.智能制造基礎軟件
⑵.電子商務及電子政務軟件
⑶.物聯網關鍵技術及其應用示范
⑷.重點領域大數據服務平臺建設
⑸.智慧城市關鍵技術應用示范
⑹.LED照明器件
2.新材料
⑴.高性能碳纖維制備關鍵技術
⑵.納米電子封裝材料
⑶.先進電子電路封裝材料
⑷.新型石油加工和基本有機化工用催化劑及助劑
3.光機電一體化
⑴.新型自動化儀器儀表
⑵.新型傳感器和微系統
⑶.先進激光加工、應用等關鍵技術
⑷.數控系統及驅動器
⑸.機器人開發與應用
⑹.電力設備智能化與先進傳感技術
4.能源化工
⑴.煤炭高效安全開采關鍵技術
⑵.煤化工節能減排新技術
⑶.煤炭深加工關鍵技術及裝備
⑷.粉煤中低溫熱解集成技術
⑸.提高石油采收率關鍵技術
⑹.高性能油田化學品制備關鍵技術
⑺.零散天然氣的綜合利用
5.新能源
⑴.風電設備及關鍵部件
⑵.太陽能光伏發電與并網技術
6.現代服務業
⑴.支持大學生科技創業實習基地建設
⑵.支持科技孵化器建設
⑶.支持科技文化產業建設
(二)農業科技攻關(重點支持領域及方向)
1.種植業
⑴.主要糧油作物新品種選育及種質資源創新
⑵.主要農作物高產栽培技術研究
⑶.高產優質抗逆果蔬新品種選育
⑷.果樹種質資源引進、創制和利用技術研究
⑸.蘋果產業轉型升級關鍵技術
⑹.葡萄優質苗木繁育
⑺.果業提質增效應用技術研究
⑻.蔬菜優質抗病品種的選育
⑼.食用菌種質資源開發和高效生產
⑽.飼草新品種選育及栽培技術研究
2.養殖業
⑴.畜禽胚胎工程技術研究
⑵.畜禽品種改良、生態健康養殖及安全生產技術開發
⑶.畜禽疾病診斷、檢測、預警及防治技術研究
⑷.水產養殖關鍵技術研究
⑸.抗病優質高繁殖率畜禽新品種選育
⑹.高效畜禽飼料及添加劑
⑺.畜禽重要傳染病流行病學研究
⑻.研究畜禽重大疾病診斷、監測與免疫防控新技術
⑼.綠色飼料開發技術
3.農業綜合
⑴.水土保持和生態農業綜合技術研究
⑵.食品質量安全控制及檢測關鍵技術研究與開發
⑶.現代設施農業關鍵技術研究與示范
⑷.農業生態及生物質資源利用
⑸.智慧農業種植養殖及物流配送的物聯網平臺
⑹.畜禽產品加工關鍵技術研究與新產品開發
⑺.主要綠色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監測技術和溯源系統研發
⑻.現代農業新型農機裝備研制
⑼.農副產品精深加工技術研究與新產品開發
⑽.農業廢棄物綜合利用技術研究
⑾.節水農業技術研究與新產品開發
⑿.“互聯網+”在農產品品牌培育上的運用
(三)社會發展科技攻關(重點支持領域及方向)
1.藥物及醫療器械領域
⑴.生物技術藥物研究
⑵.天然藥物與中藥研究
⑶.新型醫療器械及輔助設施研發
⑷.新型疫苗應用研究
2.人口健康與醫療衛生領域
⑴.常見病、多發病發病機制及規范化防治關鍵技術研究
⑵.地方病及新發傳染病發病機理及綜合防治研究
⑶.醫療護理新業務新技術的應用推廣研究
⑷.計劃生育與優生優育研究
⑸.心理衛生與心理健康技術研究
⑹.人口計生、運動康復及公共衛生關鍵技術研究
⑺.智慧醫療技術及應用
3.中藥現代化領域
⑴.重大疾病的中醫藥防治研究
⑵.藥用植物科技示范基地建設
⑶.中藥材繁育技術研究
⑷.中成藥品種二次開發
⑸.中藥新藥創制與開發
⑹.名老中醫學術經驗傳承研究
⑺.醫院制劑和驗方的開發研究
⑻.大宗中藥材開發利用與深加工技術研究
4.資源環境及節能減排領域
⑴.水污染控制技術
⑵.土壤污染檢測技術
⑶.大氣污染防治技術
⑷.建筑垃圾處置與資源化利用技術
⑸.規模化養殖場畜禽廢物規范化處理技術
⑹.生活及餐廚垃圾資源化利用技術
⑺.農村飲用水安全保障技術
⑻.綠色建筑技術
5.公共安全領域
⑴.食品安全技術研究
⑵.生產安全技術研究
⑶.重大事故預警監測技術研究
⑷.氣象災害預警、監測技術研究
⑸.地震監測及救援技術與裝備研究開發
⑹.地質災害預警監測技術
⑺.消防新設備新技術研究
6.軟科學研究
⑴.創新型城市建設評價體系研究
⑵.延安市科技創新政策研究
⑶.延安市科技資源共享體系研究
⑷.延安市科技成果轉化收益分配研究
⑸.延安市人才培養體系研究
⑹.延安市產業品牌建設戰略研究
⑺.延安市創新創業環境評價及優化對策研究
⑻.延安市科技支撐縣域經濟發展實施路徑研究
⑼.科技驅動縣域經濟發展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