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稿:研究生管理科 發布日期:2010年4月20日
為了充分調動我院研究生的工作積極性和科技創新意識,鼓勵多出優秀成果,特設立研究生創新基金,并制定本管理條例。
一、 申請人資格
在冊職工中接受過研究生教育的各級各類人員。
二、 項目資助范圍
本基金資助自然科學、人文社會科學及交叉學科的基礎性和應用研究項目。資助重點是:
1、 對于醫院學科建設和發展有重要意義,可望在短期內取得重要進展和有明顯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臨床應用研究。
2、 圍繞醫院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的改革,為醫院重要決策提供科學依據的政策性研究和方案設計。
3、 對于依托重點學科、優勢學科、重點實驗室、重點研究機構條件開展的項目研究優先資助。
三、 項目資助的基本條件
1、 研究項目有重要意義,目標明確,學術思想新穎,理論依據較充分,研究方案、技術路線合理可行。
2、 申請者及項目組成員具備相應的研究能力,工作有一定基礎,基本條件和時間有保證。
3、 項目應在2年內完成,達到預期目標。
4、 經費預算合理,申請金額每項不超過20000元。
四、 立項程序
本基金立項采取“個人申請,所在科室推薦,專家評議,醫院審定”的辦法。具體程序是:
1、 申請者填寫《延安大學附屬醫院研究生創新基金項目申請書》,經所在科室評議推薦,主管領導簽字后,一式兩份連同電子文檔(word格式文檔)報研究生管理科。
2、 研究生管理科組織院學術委員會專家對項目進行評審,并依據評審結論提出擬資助項目名單,報院長辦公會議審定。
五、 項目管理與驗收
1、 所有獲準項目,研究生管理科將與項目負責人簽訂《計劃任務書》,核發基金經費本,并按《醫院專項科研基金項目管理辦法》進行全程管理。
2、 所有獲準項目在規定時間完成后,按照有關規定辦理結題手續,并由研究生管理科組織專家對項目進行驗收,驗收的標準為達到下列條件之一者:
① 通過該項目研究,項目負責人要再申請獲準到市級以上(含市級)科研課題。
② 通過該項目研究,項目負責人要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發表科研論文兩篇。
③ 對驗收不合格者,將按《醫院專項科研基金項目管理辦法》執行,終止基金資助或限期整改。
本條例自發文之日起實施,由研究生管理科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