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食品藥品監管局、中醫藥管理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衛生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屬(管)各醫療機構:
為進一步規范醫療機構從業人員行為,衛生部、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和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組織制定了《醫療機構從業人員行為規范》。現印發給你們,請嚴格遵照執行。執行過程中的意見和建議,請及時反饋。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六日
附件下載:醫療機構從業人員行為規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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