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東關分院:
按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市科協《關于開展第九屆“延安青年科技獎”評選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為充分發揮優秀青年科技人才在工作中的導向作用,激勵廣大青年科技工作者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決定開展在全市范圍內組織開展第九屆“延安青年科技獎”評選表彰工作。現將我院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1、熱愛祖國,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具有“獻身、創新、求實、協作”的科學精神,學風正派。
2、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學領域取得重要的、創新性的成就和做出突出貢獻;
(2)在工程技術方面取得創造性的成果和做出貢獻,并有顯著應用成效;
(3)在科學技術普及、科技成果推廣轉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績,產生顯著的社會效益或經濟效益。
3、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4、副高級業務職務以上。
5、碩士學位以上。
6、未獲過本獎。
二、推薦要求
1、各科室要認真組織好科室的推薦評選工作。要堅持“公平、公正、公開、擇優”的原則,拓寬入選渠道,嚴格評選條件,保證評選質量。
2、各科室限推薦1名候選人。
3、推薦材料于2015年7月24日前將參評材料報送院本部科教科。
三、材料要求
1、候選人應報材料:
(1)“延安青年科技獎”推薦表2份。
(2)“延安青年科技獎”專家推薦意見表各一式2份(被推薦人須經三位具有高級職稱的專家推薦,三位專家中至少有兩位與候選人非同一個工作單位)。
(3)代表性的成果及有關證明材料各一式2份,被推薦人的科技成果應為市級科技獎二等以上,且為主要完成人第七名(不含領導)以前或主要貢獻者第七名(不含領導)以前,并附正式鑒定書及獲獎排名名次等材料,獲獎證書與申報的成果應一致。論文應注明發表的刊物名稱、時間、刊期、被引用情況等。取得經濟效益的,要有證明材料。
(4)“延安青年科技獎”候選人簡表,由候選人填寫,一式5份。
(5)“延安青年科技獎”候選人本人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張(2寸)。
(6)“延安青年科技獎”候選人先進事跡材料一式2份,2000字左右,事跡真實具體。
(7)除紙質材料外需另附電子版材料一份(發送至電子郵箱)。
2、《延安青年科技獎推薦表》、《延安青年科技獎候選人簡表》請在醫院網站下載。
其它未盡事宜請于科教科聯系,聯系電話2881360。
科教科
2015年7月21日